读者须知
第一条 年满16周岁(含)以上读者,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前台办理手续后入馆阅览。
第二条 本馆图书一律不外借,只提供馆内阅览。
第三条 请将随身携带的书包及个人书籍寄存在存包柜,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。
第四条 请爱护书刊和馆内公共财物,请勿在书刊上批注、涂改、折叠、污损、剪切、撕页,勿将书刊带出本馆,违者按本馆有关规定予以赔偿。
第五条 请自觉维护馆内秩序,不得使用各种物品抢占阅览座位。
第六条 请勿在阅览区饮食;读者自带的水杯、饮料请放置于前台水杯存放处。
第七条 馆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;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。
第八条 阅览区域内请保持安静,并将电子设备置于静音状态。
第九条 请注意举止文明,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。
第十条 请保持环境卫生,勿随地吐痰、乱扔垃圾。
第十一条 请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